英文称呼该怎么说才礼貌?
说到礼貌的定义,各国不尽相同,尤其东西方文化差异甚大,对于礼貌的淮则也差了许多。其中一项明显的礼貌差异就在于称谓。该怎么用英文有礼貌的称呼对方呢?engVid的Rebecca讲师今天就要来教大家,怎么称呼才是有礼貌的说法!
1. 直接说称谓
与中文一样,若知道对方称谓,直接称呼即可,如:Professor(教授)、Doctor(医生)、Officer(警官)。
2. Mr./ Mrs./ Miss + 姓氏
若不知道对方职称或称谓时,可直接使用Mr.、Mrs.或Ms加上对方姓氏(Last name),就是非常正式的称呼了,如:Mr. Jones(Jones先生)、Mrs. Smith(Smith女士)、Ms Brown(Brown小姐)。除非是很熟的人,否则直接称呼对方名字,是非常不礼貌的哦!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当我们在正式场合中必须与不熟悉的人打招呼时,该如何称呼对方,以及非正式场合之下可以如何称呼对方。
1. 先生
正式:出席正式的社交场合时,不知道对方姓氏、称谓之下,若对方为男性,称呼对方为Sir是最有礼貌的。
非正式:若走在街上、旅游、或是一般日常生活中,非正式场合之下必须与不认识的男性互动,可称呼对方为Mister、Man、Dude或Bro,这些皆属于较为轻鬆、非正式的用法。
2. 小姐/女士
正式:正式场合中,可称呼陌生女性为Madam或Ma’am,皆可表示敬意。
非正式:英文裡目前尚未出现非正式场合中可用来称呼陌生女性的词彙。
3. 群体
正式:出席正式场合,当你必须站上台致词,台下群众皆为男性/女性时,可称呼群众为Gentlemen/ Ladies,若台下有男性也有女性,则可说Ladies and Gentlemen。
非正式:非正式场合的情况下并不会特别区分男性或女性,因此多半称呼群众为Folks或Guys。若面对的是一群孩子,则可称他们为 K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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