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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高考武汉大学录取查询入口,图解武大2015年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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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高考武汉大学录取查询入口:openday.whu.edu.cn/online/ad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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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汉大学录取规则举要:
 
◆关键词: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关键词:一、二志愿录取规则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

◆关键词:学校录取(“进大门”)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关键词:分专业录取(“进小门”)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优先录取;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俄语、德语、法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明确填报有外语类专业志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80%(口语不做要求);投档分数相同时,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关键词:考生外语语种
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并且不做比例限制,国防生限考英语。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关键词:应届生、往届生
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限招应届生。

◆关键词: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办法
在江苏省,武汉大学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和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
分专业录取时,武汉大学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统考成绩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取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关键词:选考科目
对有选考科目的省市,我校指定的选考科目如下:


注:如省级招办对专业选考科目另有规定的,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关键词:护理学专业录取办法
护理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的分数为准,但考生统考成绩总分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关键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武汉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武汉大学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武汉大学对普通高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如下:
1.色弱、色盲者不宜报考的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核工程与核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地球物理学各专业。
2.嗅觉迟钝者不宜报考的专业:化学各专业。
3.口吃者不宜报考的专业:外语类各专业。
4.肢体残疾者不宜报考的专业:测绘工程、地球物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

◆关键词:进校后转专业政策
学生入学学习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详见学校本科生院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国防生、艺术类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护理学专业中通过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属学院。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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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关键词:一、二志愿录取规则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

◆关键词:学校录取(“进大门”)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关键词:分专业录取(“进小门”)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优先录取;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俄语、德语、法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明确填报有外语类专业志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80%(口语不做要求);投档分数相同时,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关键词:考生外语语种
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并且不做比例限制,国防生限考英语。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关键词:应届生、往届生
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限招应届生。

◆关键词: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办法
在江苏省,武汉大学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和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
分专业录取时,武汉大学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统考成绩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取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关键词:选考科目
对有选考科目的省市,我校指定的选考科目如下:


注:如省级招办对专业选考科目另有规定的,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关键词:护理学专业录取办法
护理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的分数为准,但考生统考成绩总分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关键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武汉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武汉大学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武汉大学对普通高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如下:
1.色弱、色盲者不宜报考的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核工程与核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地球物理学各专业。
2.嗅觉迟钝者不宜报考的专业:化学各专业。
3.口吃者不宜报考的专业:外语类各专业。
4.肢体残疾者不宜报考的专业:测绘工程、地球物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

◆关键词:进校后转专业政策
学生入学学习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详见学校本科生院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国防生、艺术类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护理学专业中通过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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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

◆关键词:学校录取(“进大门”)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关键词:分专业录取(“进小门”)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优先录取;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俄语、德语、法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明确填报有外语类专业志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80%(口语不做要求);投档分数相同时,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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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关键词:考生外语语种
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并且不做比例限制,国防生限考英语。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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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武汉大学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和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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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选考科目
对有选考科目的省市,我校指定的选考科目如下:


注:如省级招办对专业选考科目另有规定的,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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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的分数为准,但考生统考成绩总分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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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对普通高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如下:
1.色弱、色盲者不宜报考的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核工程与核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地球物理学各专业。
2.嗅觉迟钝者不宜报考的专业:化学各专业。
3.口吃者不宜报考的专业:外语类各专业。
4.肢体残疾者不宜报考的专业:测绘工程、地球物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

◆关键词:进校后转专业政策
学生入学学习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详见学校本科生院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国防生、艺术类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护理学专业中通过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属学院。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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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一、二志愿录取规则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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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关键词:分专业录取(“进小门”)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优先录取;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俄语、德语、法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明确填报有外语类专业志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80%(口语不做要求);投档分数相同时,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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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并且不做比例限制,国防生限考英语。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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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武汉大学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和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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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选考科目
对有选考科目的省市,我校指定的选考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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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护理学专业录取办法
护理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的分数为准,但考生统考成绩总分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关键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武汉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武汉大学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武汉大学对普通高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如下:
1.色弱、色盲者不宜报考的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核工程与核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地球物理学各专业。
2.嗅觉迟钝者不宜报考的专业:化学各专业。
3.口吃者不宜报考的专业:外语类各专业。
4.肢体残疾者不宜报考的专业:测绘工程、地球物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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